第十二章离别宴
不算缺点,一个怯懦的男人总b自信的男人好。他长得其实还行,打扮打扮可以称为漂亮,但他用眼镜和头发把自己遮住了,挺少有人能撩开他头发看一看。他是阿宅,且阿宅程度有点深,不Ai出门,基本没什么现实生活朋友。他会在网上口嗨,他会水群,但真有人约他面基是一概不去的,他不敢也不好意思去,让他真的出门社交实在是太超过了。而且他喜欢自己。他大概从小学就开始喜欢自己了。如果记忆和推演都没Ga0错的话,大约是三四年级的时候,他应当是从那时候察觉到他喜欢自己的,因为那段时间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慌乱和态度变化,躲开了自己好一阵,过了许久才调理好,用一个和以前不同的别扭方式重新和自己接触,又过了很久才逐渐成为新的正常态度。在此之后就一直努力凑在自己眼前,基本没和其他nV生有过长交谈。虽然很怀疑他喜欢自己是否只是单纯的和自己认识的时间最长,但总T而言,他绝对是目前为止最适合自己的结婚对象。即使未来出现条件更好的人,也很难与他相b,盖因自己已经与他度过了接近十七年的时间,一切磨合都已经准备完毕,不容易暴雷——好吧,只有他不容易暴雷,我的X生活好像还是有点容易暴的。还是先吊着当备胎算了。 他的头脑并不笨,甚至还算聪明,之后做不用与人打交道的技术类工作肯定没问题。如果没有什么意外,他的人生会是读一个理工科,多半是计算机或者应用数学相关,毕业后在大学所在城市飘几年然后回来,或者是适应不了了直接回来,找一个离家近薪水也说得过去的轻松工作,在家里呆着当一个老实本分的咸鱼,不出门没什么开销还不用自己做饭做家务。于是轻松攒下钱,或许会重新挑个房子放在名下,然后,如果我没和他